461.致彼·阿·克拉西科夫 (10月8日)
克拉西科夫同志:
组织局昨天已中止(莫斯科纪律审判会)对案件的审理并将该案转交司法人民委员部。
现在需要您在星期一白天把您的意见告诉我。
我建议:
(1)在报上登一篇短评(能找到人写吗?),从马雅可夫斯基控告斯克沃尔佐夫的案件
脚注1
谈起;
(2)必须通过立法手续把法律订得更加明确或加以修改。有关的材料星期一送来。
可否与全俄工会中央理事会共同办理?
盼复
脚注2
。
列宁
译自《列宁全集》俄文第5版第53卷第249页
脚 注
脚注1
见本卷第310号文献。——编者注
脚注2
见本卷第473号文献。——编者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