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61.致彼·阿·克拉西科夫 (10月8日)

  克拉西科夫同志:
  
  组织局昨天已中止(莫斯科纪律审判会)对案件的审理并将该案转交司法人民委员部。
  
  现在需要您在星期一白天把您的意见告诉我。
  
  我建议:
  
  (1)在报上登一篇短评(能找到人写吗?),从马雅可夫斯基控告斯克沃尔佐夫的案件 脚注1 谈起;
  
  (2)必须通过立法手续把法律订得更加明确或加以修改。有关的材料星期一送来。
  
  可否与全俄工会中央理事会共同办理?
  
  盼复 脚注2
  
  列宁
  
  译自《列宁全集》俄文第5版第53卷第249页


  脚  注

脚注1 见本卷第310号文献。——编者注
脚注2 见本卷第473号文献。——编者注